华南师范大学座落于广州市天河区石牌,是一所文、理、工、法、历史、经济、管理、体育、教育、艺术等学科齐全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
学校经过71年的建设和发展,现有15个学院7个学系,含59个本科专业、26个博士点、72个硕士点、5个博士后流动站,其中教育学、心理学为国家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光学、教育技术学为国家级重点学科,以及6个“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厅级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研究(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200多人,含中科院院士2人,珠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高级职称760多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近500人,省级以上突出贡献专家1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以上占68.3%,其中博士学位占17.9%。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教育事业和国家经济建设输送本专科以上学生17万余人。
我校成人教育创办于1955年,经过近五十年办学实践,以开设专业多、教学力量雄厚、管理严、质量高形成自己的特色,学生遍布广东全省和香港、澳门地区。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全校成人学历教育、开放学院、自学考试以及各类非学历培训、继续教育的管理。1996年全国首次进行函授、夜大学教育评估,我校函授教育被评为优良等级。
2005年,华南师范大学在佛山市继续招收《金融学》高升专函授生(第二期),现已开始接受报名。热烈欢迎有志之士踊跃报考华南师范大学佛山华粤学校教学点!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金融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从事金融业务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人才。掌握有关银行、货币、证券、外汇等金融学基本理论,熟悉银行的业务往来、股票等证券交易的程序,掌握国家在货币银行方面管理条例及金融政策。
主要课程:大学英语、公文写作、计算机应用基础、邓小平理论概论、政治经济学、企业管理、经济数学、会计学、财政学、财务会计、对外经济贸易与实务、经济学、货币银行学、银行会计、银行管理、商业银行业务和经营、国际金融、工业经济管理、银行信贷、商业经济管理等。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教育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在职、从业人员。
3、高中起点专科招生对象为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的在职或待业人员,普通中专、中等师范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4、省外机构驻广州办事处工作人员持有广州市“临时户口暂住证”或“外来劳动力流动就业证”者,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亦可报考。
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手续
一、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8月25—9月1日
正式报名时间:9月1日—9月5日
二、报名手续:
1、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并实行先预报名后正式报名制度。
2、预报名时考生通过互联网了解报考须知、招生计划,并自行在网上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选考科目、报考志愿等基本信息(网址:广东省招生办 www.ecogd.edu.cn 或www.eeagd.edu.cn)。信息正确提交后,考生必须将系统返回的预报名顺序号记录下来,以备正式报名使用。 (可委托我校代报)
考生报名时,必须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现用姓名和身份证号,考试和录取以此为依据,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报名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3、考生凭毕业证、身份证和照顾加分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件资料,在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正式报名时间内到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资格,电子摄像,并交纳报名费。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表,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试与录取管理以考生签名确认的报名表为依据,因考生本人填报的信息错误以及填报志愿不当而落选的,其责任应由考生本人负责。
4、参加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必须交验省自考委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的证明。
三、报名地点:预报名时考生可自行在任一台能上网的电脑上输入报名所需信息,正式报名时,考生在户口(暂住证)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就近报名。
四、考试时间:10月中下旬
考试地点:由各地市或县招生办公室确定。
广州市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gzzk.com.cn
考试科目 : 语文、数学、外语(可参加我校举办的考前辅导班,也可到我校订购教材)
上课及报名地点:
1、禅城区五峰四路21号华粤学校
2、禅城区祖庙路图书城报名处
3、三水区健力宝中学华粤办公室。
咨询电话:
1、82128295 82128530 邓老师 魏老师
2、87830220 87685995 关老师 陈老师
录取政策的优惠对象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省招生办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进入相应层次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在出具省体育局人事部门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后,可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高中起点本专科学习。
3、报考成人高等学校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出具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后的运动成绩证明后,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 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1)获得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5、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6、农、林、水利、地质、矿业、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